硕士研究生

关于研究生论文送审及答辩相关事宜

编辑:admin 时间:2013-04-10 访问次数:4218
凡需在3月、6月、9月和12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请注意以下事项:
 
1系统信息录:
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规定的学分、完成培养过程各个环节。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,进入“培养模块”的信息录入:录入奖惩情况、课程学习、读书报告、开题报告、科研成果、预答辩等信息,以及“我的学位申请模块”中所有信息的录入。
2、答辩及学位申请截止时间:
完成系统录入后,从系统中打印浙江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一式二份,经导师签字认可后与科研成果一起提交研究生科进行系统确认。系统确认截止时间:1月、4月、7月和10月底,逾期确认系统将自动延至下一轮。
3论文送审:
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提交研究生科审核后再打印评阅书。一式6份的“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书”和6本博士学位论文交学院研究生科统一组织双隐名评阅,其中5份由学院送审,一份由校学位办抽查送审。提交论文的同时还需附交论文评阅费。
4特批申请:
对于已完成学位论文,因某种原因而未能及时发表科研成果的,可以提出论文答辩特批申请;具体操作: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特批申请表一式二份―→导师签署意见―→研究生科系统确认―→学科委员会主任(或分管院长)审批―→送校学位办予以通过特批确认―→一份返回研究生科。
5答辩及递交答辩材料截止时间:
每年的310 6月10日前、9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完成。